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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品牌使用明星影视剧照授权做广告宣传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2023-4-20 来源:黑金娱乐 浏览次数:
影视版权的联动宣传是什么?
一部优秀的影视作品,既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又有那个时代的缩影,或者说是对历史和人性的诠释。与传统明星代言相比,影视版权联合宣传不仅具有参演明星的形象价值,而且影响深远。比如说,参加《建国大业》演出的明星众多,人们可能印象不深,但对这部划时代的影视作品的记忆一定是新鲜的。但经影视公司授权,委托人可在作品中使用明星的戏照或宣传海报,制作包装袋、易用展架、室内小尺寸喷墨画、产品信封等宣传资料。以上联合宣传的初衷是通过客户的品牌意识或产品销售来推广影视作品。
 
如何拥有影视版权?
拥有电影版权的影视公司是影片的发行方。因此,我们将尽力宣传和宣传电影版权。那么如何宣传这些电影呢?首先,那个时代除了在影院播放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渠道,那就是电影CD的销售和电影海报的印刷发行,宣传推广的主要方式是卖电影CD和印刷电影海报。在宣传推广过程中,电影公司将借助企事业单位的知名品牌,共同推广这些影片。此时,获授权公司经影视公司授权后,即可参与影片的宣传推广。
 
影视版权如何使用?
版权影视公司在颁发授权版权证书时,可以合理设计一些电影元素与品牌产品相结合。这些电影元素包括剧中的主角。但在设计过程中,严禁使用形象大使、品牌代言人等词语。因为使用的是影视剧照,不是艺术家的肖像画。所以没有代言人或品牌大使。总之,它是品牌与电影宣传的联动,目的是宣传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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