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明星资源多,服务品牌优,业界知名度高,诚信有保障!

新闻资讯News Center

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影视版权“代言”不要掉进坑里了!看完这个就懂了
发布时间:2023-6-5 来源:黑金娱乐 浏览次数:
很多实业品牌应该都听过影视版权“代言”,尤其是今年,这个风刮得特别大。叮咚看到有各种各样的传媒公司,拿着一线艺人的影视剧,宣传各种促销合作:最新影片、可团购、报价无下限、直接授权.
听起来很棒,但是,这是个假代言!一切宣传“剧照代言”、“影视代言”、“版权代言”的,都是虚假宣传——影视版权本质只是联合宣发,不存在任何艺人的代言关系。如果有人这么跟你说,那就是他们盯上你了,想骗钱成单。
影视版权联合宣发:
首先,要和有授权资质的影视公司签约,必须要确认是否有版权证明,一个靠谱的媒介公司上影传媒也可以牵线合作,这是合作最重要的基础。
第二,要清楚影视版权的本质——仅宣传、推广电影本身,如《建国大业》、《长江七号》。宣发主体要以电影出发,借用电影剧照,联合产品营销增加知名度传播度,实现电影、品牌双赢互赢。
第三,仅可使用剧照配合宣传,不可擅自使用出演者肖像、侵犯出演者权益。许多电影出演者都有一线艺人,在剧照的选择上,品牌也希望直接借用含该艺人肖像的剧照,可以达到对电影更大的宣发效果。因而影视公司也会根据品牌需求提供相关剧照,但上影传媒提醒品牌,在使用剧照时注意,不得侵犯相关艺人利益、虚假宣传或诱导消费者认为品牌与艺人达成代言等合作。
影视版权经常被吹得天花乱坠,朦胧掉很多概念,让品牌晕晕乎乎甚至认为这就是个代言合作,到最后宣发不当,被艺人发律师函。
所以品牌如果对此有意向就先寻求靠谱合作方如叮咚,了解清楚适用范围及风险,避免误踩雷区。而且靠谱的合作方,在品牌不小心越权后能给品牌迅速回应并处理问题,给品牌安全保障。
除此,还有电影ip合作、明星综艺赞助合作,这两个和影视版权的合作形式很像,主体都是宣发影视、综艺本身的。
电影ip合作主要是宣传待上映或在映的院线电影,与影视版权提供剧照不同,电影ip是提供电影海报,给品牌联合产品宣发的,作为电影的前期预热宣传,宣传周期不长。可在线上媒体渠道宣发,线下物料展示,同时可将电影票作为抽奖赠送使用。
明星综艺赞助则是品牌产品在节目中露出播放后,给品牌反馈露出图片及视频,该素材授权品牌线上线下宣发使用,但不得将物料印在产品外包装上。一般这些综艺都有艺人嘉宾与产品同框出镜,但品牌仅作为综艺合作伙伴,小编提醒品牌宣发时不要借用艺人头衔宣传产品,避免侵害艺人权益。
 
明星合作多种多样,每个形式又有不同报价不同使用范围,就连认领明星私服也得把握分寸,避免踏进艺人雷区。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139-5606-5660。

本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的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款!反馈邮箱:13956065660@163.com。